“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”系国务院批复实施的《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》重点项目之一,也是辽宁省重点污染源3年治理计划重点项目,处理规模为2.2万吨/日。该项目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为原水,经混凝、沉淀、气浮+精密过滤等工艺后,出水达到《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》(DB21-60-89)二级标准。